國稅局發現,有民眾和建商簽買賣契約時,房子已經蓋好了,簽約後就可以過戶所有權,但建商卻還是退了一筆百萬裝潢費用,認定這是明顯的漏報。圖為示意圖。 報系資料照
景琦(化名)109年1月買下台南市建商的餘屋,買賣契約訂總價750萬元,建商事後折減裝潢費100萬元,111年3月賣出,直接按契約價報成本。很巧,同一家建商賣出的房地前不久有個案被查到漏報「退裝潢」,於是南區國稅局直接詢問建商,建商認了退景琦百萬裝潢費。景琦被補稅35萬元、罰款14萬元。
南區國稅局官員說,如果退裝潢是屬於在興建過程中,不斷的來回找補,每次金額不大,這種情況的「漏減除退裝潢」,有可能不罰。但是景琦的情況不同,他和建商簽買賣契約的時候,房子已經蓋好了,簽約後就可以過戶所有權,退百萬裝潢是一筆退,雙方簽有協議書,這是明顯的漏報。
五年內第一次漏報,按所漏稅額罰0.4倍,罰14萬元。後來景琦繳清本稅,罰款打八折,減為11.2萬元。
建商名為退裝潢 實為鑽實登漏洞?為什麼建商要退裝潢這麼麻煩,直接折在總價不是更方便?熟悉實價登錄遊戲規則的專業人士指出,這是鑽實價登錄的漏洞,這麼操作,實際賣出價是650萬元,但實價登錄價是750萬元。建商是不想拉低實價登錄的金額,壞了自家建案的行情。
這位專業人士指出,建商實務操作會讓退裝潢的錢晚些退。因為實價登錄記載的是「當下」實際的情況,如果當下沒有退裝潢,退裝潢是在實價登錄之後,不必記載在實價登錄中。如果和買賣契約一併簽了退裝潢協議書,實價登錄依買賣契約750萬元登錄,但必須在備註欄中記載退裝潢100萬元。
南區國稅局官員指出:「納稅人漏報退裝潢,國稅局未必查得出來。」建商退裝潢會開折讓單,以便退溢繳的營業稅,但是,「建商開給個人開的是二聯式的發票,國稅局不知道是退給誰。」
這次會查到退百萬裝潢,官員說,算是巧合,案子到同一個稅務員手裹,而他剛好不久前在同一個建商查到一件漏報退裝潢的案子。於是,稅務員非常直接,直接問建商,有沒有退景琦裝潢費。建商坦承:有,退100萬元。接下來,就調整景琦申報的房地合一稅。
景琦是這麼申報的:
(860萬元售價-750萬買進成本-8萬元規費等-26萬元仲介費-0土地漲價總數額)×35%稅率=26.6萬元房地合一稅
國稅局這麼調整:
〔860萬元售價-(750萬買進成本-100萬元退裝潢)-8萬元規費等-26萬元仲介費-0土地漲價總數額〕×35%稅率=61.6萬元房地合一稅
61.6萬元-26.6萬元=35萬元
景琦被補稅35萬元,裁罰14萬元。
南區國稅局官員表示,同一家建設公司已經被查到兩次退裝潢,「這是家台南當地的建設公司,不是全國性的建商。」如果同類案子很多,有可能會將資訊移送檢調。